中共甘孜州委政法委员会
甘 孜 州 人 事 局
甘 孜 州 公 安 局
关于二OO九年甘孜州考试录用人民警察
体检人员结果及初任培训安排的公告
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、四川省人事厅、四川省公安厅《关于二○○九年全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》和中共甘孜州委政法委员会、甘孜州人事局、甘孜州公安局《关于二OO九年全州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》,依据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》,2009年甘孜州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检、复检于12月5日结束。现将体检、复检结论、初任培训安排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体检、复检结论
二、进入初任培训人员名单
三、初任培训有关事项
1、培训时间、地点
2009年12月9日在四川民族学院(康定县姑咱镇、原康定师专)A校区报到,报到时交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张。10日至25日参加培训。
2、注意事项
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,培训期间统一管理、统一食宿(费用自理)。结业时,将对参训人员所学的科目进行综合考试和考核,经考试、考核合格,颁发《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》,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,培训费用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。
中共甘孜州委政法委员会
甘 孜 州 人 事 局
甘 孜 州 公 安 局
二OO九年十二月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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